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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评定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9-06 17:30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鼓励各地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统筹优化院校、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提升综合利用效率。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2年6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2〕44号),提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11月,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印发《钦州港片区支持人力资源发展若干措施》(自贸钦管发〔2021〕46号)鼓励各类组织在片区建设能为片区重点产业提供项目研发、产品实验、试制、测试、实训等公益性技能培训服务的实训基地。本操作细则为《钦州港片区支持人力资源发展若干措施》(自贸钦管发〔2021〕46号)配套经办流程类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评定细则》包括建设原则、主要职能、申报认定、运作管理、其他事项等五个内容。

(一)建设原则。明确按“统筹管理、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原则认定设立,同时探索多种运营方式,提高设施利用率。

(二)主要职能。明确担负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行业高技能人才以及紧缺技能人才提供公共训练服务,重点开展培训市场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展示体验、技术交流研讨活动等核心功能。

(三)申报认定。1.明确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钦州港片区符合条件的各类组织。2.申报认定条件。共六条,一是具有公共服务功能,能面向社会开放;二是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或技能鉴定资质;三是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实训项目(工种)不少于5个,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四是实训设备配置齐全、先进。在区内同行具有先进水平,年培训规模不少于6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不低于20%;五是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六是具有较强组织管理队伍,能吸引社会各类群体参加实训。3.申报认定程序。共四条,主要明确单位申报、受理反馈、技术评估、公布认定等程序内容。

(四)运作管理。1.明确对公共实训基地考核的内容,包括实训项目履约情况、实训学生及企业满意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2.奖励与扶持措施。鼓励企业按规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公共实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的培训,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对达不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支出管理,但取得相应证书且在钦州港片区内企业就业、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适当的技能人才培养奖励。3.退出机制。明确履约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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