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漫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西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2号楼2楼201室)。
特此公示。
附件:1.广西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7年7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59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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