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关于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拖轮临时应急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8 15:35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完成编制《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拖轮临时应急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大街智慧园2号楼2楼)。

特此公示。

附件:1.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拖轮临时应急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5988830)

关联文件: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