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系列部署,进一步规范钦州石化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封闭化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期印发施行。现就《办法》主要内容及关键要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石化产业具有高危特性,实施封闭化管理是国内外先进化工园区的通行做法,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本《办法》依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及《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旨在构建职责清晰、标准明确、惩戒有力的管理体系,通过信用约束手段,压实各方安全责任,确保园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二、 核心管理机制
《办法》创新引入覆盖“企业、人员、车辆”三位一体的信用积分管理制度,是本次管理的核心抓手。
(一)明确管理对象(信用主体)。明确为园区内所有企业、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含其所属或邀请单位)。管理范围以管委会公告的封闭区域为准。
(二)是明确积分制管理。采用“守信加分、失信扣分”的动态评分模式。信用积分以年度为周期滚动计算,满一年后历史扣分自动清零。积分情况可通过指定小程序或服务中心查询。
三、 违规行为认定与分级惩戒
《办法》将失信行为依据危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并设定相应扣分值与惩戒措施,实现过罚相当、逐级加重。
(一)一般失信行为(一次扣3分)。主要包括违反日常管理秩序的行为,如违规停放车辆、作业未报备、未规范使用定位设备、轻微物料滴漏、不服从卡口调度、行人与非机动车违规通行、企业审批延迟或疏漏等。
(二)较重失信行为(一次扣6分)。涉及可能直接影响安全或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未预约擅自闯入、车辆搭载未报备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驶、故意干扰定位功能、未按时归还定位设备、造成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等。
(三)严重失信行为(一次扣12分)。涵盖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管理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闯入导致设施损坏或事故、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严重事故、暴力抗拒管理、损坏设施拒赔、园内交通肇事逃逸、冒用身份信息入园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办法》将对应的惩戒措施分为两部分:
(一)针对人员/车辆,累计扣分达9分,限制入园1周;累计扣分达12分,列入园区“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限制入园1个月。
(二)针对相关企业(单位),实行责任联动。人员、车辆的扣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其所属单位及审批邀请单位的信用积分。单位积分累计达24分、36分、48分时,将分别面临警告、约谈通报、暂停预约审批权限(1周)等处理。此举旨在强化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
四、 管理实施与权利保障
(一)在权责分工上,由园区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惩戒执行及系统维护等具体工作。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驻园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定期公布情况。
(二)在对信用主体对失信认定有异议的,可向运营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运营管理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回复。
(三)《办法》设置了纠错改正机制。被扣分主体在整改合格且相应惩戒期满后,可提交由单位出具的保证函,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清除相应扣分,移出“严重失信名单”。这体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引发的违规,经核实可不认定为失信行为。
五、 主要特点与工作要求
(一)突出精准管控。《办法》条款针对园区高风险环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车辆实时定位等,设置了严格细致的规定,指向明确,操作性强。
(二)构建信用约束网络。通过将个人行为与单位信用深度绑定,形成了“一处失信、多方联动、单位担责”的信用约束网络,显著提高了违规成本。
(三)强化技术支撑。管理过程中充分依托定位卡、封闭管理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保障管理效率与行为溯源的准确性。
各单位及所有入园人员、车辆须认真学习《办法》内容,深刻认识园区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封闭管理规定,共同维护钦州石化产业园长治久安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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