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26 16:36

《办法》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适用范围】。提出办法所适用的产业用房是指在钦州港片区内,由国有控股平台公司统一规划、在片区集中建设的产业用房,包括生产用房、仓储用房和配套用房(办公楼、研发楼等,不含住宿、写字楼)。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国有控股平台公司商业用房不在本办法范畴。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包括管委对国有控股平台公司产业用房运营工作的统一领导、利益兼顾原则、费用分担原则。

第三部分【租金指导价标准】。综合招商需要、成本造价和周边产业用房价格,对片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进行了框定。针对平台公司反应比较强烈的自主定价诉求,办法提出鼓励对平台公司自有物业自主招商,同样享受现行的相关补助政策,但如定价超出了办法的标准,不得享受管委租金补助。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对企业入驻后的考核、协议终止的条件,明确产业用房租金补助由产业服务中心列入片区部门年度预算,以及管委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为进一步解决前期个别企业长期拖欠租金的问题,提出管委给予产业用房租金补助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第五章【其他】。说明办法有效期和解释权。

                              


文件下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