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总体政策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3978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标  题: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2023〕6号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27 18:1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钦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乡村产业振兴及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提出的“广西要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重要指示精神,聚焦RCEP生效实施,紧紧把握预制菜行业发展机遇,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谋划推动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工业振兴两翼齐飞。

二、发展目标

依托我市独特区位、港口资源优势,以及丰富的水产类、畜禽类、蔬菜类等预制菜农产品原料资源,利用工业化理念和产业化思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用2-3年时间新增1个产值超300亿元的预制菜产业集群,将钦州建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及RCEP成员国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预制菜产业发展基地。

建立钦州预制菜“1+5”产业基地,即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预制菜产业总部基地,在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建设预制菜产业分基地。总部基地建设综合服务区、高端制造区(含清真食品)、结算基地、贸易基地;分基地分别选址在灵山县十里工业园区、浦北县龙门健康产业园区、钦南区临港物流集中区、钦北区北部湾健康产业园、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建设预制菜供应示范基地、预制菜原材料交易中心、质检中心、预制菜初加工中心、仓储及物流中心等,打造预制菜上游农产品集散地。各基地于2023年6月前完成规划及配套建设,引导预制菜生产企业入园,逐步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建设预制菜原材料供应基地。

以建设全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根据我市预制菜发展定位,打造一批预制菜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推动钦州优势特色预制菜原材料本地化规模化生产。鼓励和引导预制菜生产企业建设优质的农牧渔产品生产基地和预制菜原材料供应基地,发展订单农牧渔业,推进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谋划建设预制菜公共加工车间,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加工服务以及冷链物流配套。(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三)加强预制菜全产业链招商引资。

以资源换产业,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在钦州布局全产业链,支持本土养殖企业延伸产业链投资建设预制菜生产基地,留住农业原材料、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驱动供应链。加强产业上、中、下游各个主体的协同作业、融合发展,打造集养殖-加工(预制菜)-销售(电商)产销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引导原材料企业根据水源、地理条件,在预制菜加工厂周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养殖场,指导企业申请绿色饲料、无公害产品标识,满足生产企业可溯源性无公害原材料采购需求。支持养殖企业筹建加工厂,将养殖成品经深加工后做成预制菜系列,申请绿色食品标识,打造预制菜品牌,吸引龙头企业在钦州设立集采中心,对生产性项目给予用地支持和“一站式”服务对接,促进项目快速落地。推动预制菜生产企业与我市现有项目进行匹配对接合作,指导项目发展,争取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广西钦州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培育预制菜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标杆企业。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物流、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龙头示范企业。推进品牌发展,鼓励钦州预制菜生产企业发展自有品牌,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钦州预制菜企业上市,引导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的预制菜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优质预制菜企业培育库,力争3年内培育一批技术工艺领先、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的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

支持预制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预制菜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共同建立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开展预制菜成品、原料半成品加工与贮存新技术研究,推进预制菜新品类、新原料筛选与培育等技术开发,设计研发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相关配套装备,加快推动预制菜全产业链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预制菜标准体系。

组织制定以钦州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原料的钦州预制菜标准,推进钦州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预制菜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参与预制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加大对钦州预制菜标准体系的宣传力度,引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地方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实现钦州预制菜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建设预制菜多渠道营销网络。

与全国知名预制菜销售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拓展我市预制菜销售渠道。鼓励钦州预制菜生产企业在国内外开展品牌连锁经营,扩大钦州预制菜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电商销售,支持企业和个人在知名电商平台中开设专营网店、微店销售钦州预制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

(八)健全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

依托钦州港冷链保税交易中心,在各基地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建立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重点构建冷链产业基地、物流配送中心,优化冷链物流服务,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发展“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模式,构建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向上争取加快开通钦州至北京、广州、成都、上海、重庆、西安等铁路冷链班列,享受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冷链铁路运输运费下浮优惠政策,争取列入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试点城市。抢抓RCEP新机遇,拓展与RCEP成员国贸易往来,带动钦州预制菜走出国门。大力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联运集装箱和冷链快递,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国际铁路联运链物流,鼓励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打造冷链物流新通道,建设国际冷链物流门户枢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

(九)加大预制菜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利用我市现有产业基金支持预制菜企业,适时研究成立我市预制菜产业引导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支持预制菜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基金重点投向预制菜生产、预制菜品牌、流通渠道、订单农业、精深加工、供应链服务、仓储物流等上下游相关产业。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享受我市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税前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可享受现行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在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为预制菜产业开发金融专项产品,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引导保险机构与预制菜企业对接,推出一批面向预制菜产品、原材料质量的专项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预制菜人才培育。

加强与广东“粤菜师傅”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一批钦州“粤菜师傅”。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钦州预制菜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检验检测、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专业人才培育。支持开展校企合作,鼓励预制菜培训机构与企业实训、研发、就业对接,提高从业人员制作预制菜的职业技能,对符合人才引进、培训政策的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依法保障钦州预制菜产业发展。

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使用管理等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等行为。加强对钦州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经营主体信息,促进钦州预制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预制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直及驻钦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担任成员,负责钦州预制菜行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我市预制菜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整合各级各部门发展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给予预制菜企业在生产体系、技术开发、品牌打造、营销体系、人才培训等方面支持,对符合各级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方向和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推动金融机构搭建多渠道、多层次融资平台,开发专项金融产品支持预制菜企业发展。

(三)突出精准招商。以项目为抓手,针对预制菜产业原料种养、生产加工、产品研发、品牌建设、营销网络构建各关键环节,精准开展头部企业招商引资工作,以大带小大力引进培育预制菜产业产销运服务平台商、供应链服务商,壮大预制菜产业链供应链经营主体。

(四)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指导和跟踪评估。各牵头单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责任单位通力协作、主动作为。“1+5”基地主管部门要履行项目承载地职责,做好项目落地各项保障。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注重提升钦州预制菜产业的文化旅游属性,在开展对外展览、经贸交流、文化交流等活动时,通过编印宣传册、制作微电影等,把钦州预制菜作为宣传和推广的重要内容,助推钦州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建设行业协会。推动成立钦州预制菜行业协会,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问题,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促进钦州预制菜品牌发展、形象宣传、产业发展研究。支持协会企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促使会员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文件下载:钦政办6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解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