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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5486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3日
标  题: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高质量实施 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发〔2022〕18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高质量实施 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09-29 16:5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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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市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钦州市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抢抓RCEP发展机遇,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和“四个新”总要求,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践行国家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全面落实RCEP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以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构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等为重点,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两国双园”等重点平台,深化贸易畅通,促进产业升级,拓宽合作领域,搭建合作平台,高质量实施RCEP合作,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钦州经验。 

二、发展目标 

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到2025年,钦州与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合作提质扩量,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产业迈向中高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2020年为基数,钦州与RCEP其他成员国贸易额年均增长10%以上。“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企业数量增长超过100%,申领原产地证书享惠出口的企业数量占钦州出口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50%。 

——建设3个以上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中心),包括原油、大豆及粮食、林浆纸、石化产品、锰及硅锰合金、再生资源等商品。建设自贸区钦州港片区RCEP企业服务中心、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建成绿色石化、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木材深加工、东盟特色产品等5条以上跨境产业链。海洋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11%。 

——钦州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800万标箱,其中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50万标箱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拓展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货物贸易与投资合作。 

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和RCEP成员国关税减让等优惠政策,利用《广西出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广西进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广西优势产业货物贸易降税商品清单》等“三张清单”,促进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以及RCEP其他成员国之外的产品流动,做大货物贸易规模。 

1. 构建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加快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项目建设,争取2022年建成并运营。推进北部湾粮食储运交易基地建设,尽快与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中储粮等机构和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共识。推进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金属资源贸易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区域性再生资源储运交易中心。培育做大油品、纸浆、大豆等大宗商品保税期货交割业务,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分拨中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商务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钦州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扩大对RCEP其他成员国产品出口规模。加大纸制品、木制品、丙烯聚合物化工产品等重点产业的培育力度。巩固对东盟国家的出口竞争力,扩大对东盟国家的农用车、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成品纸、玻璃制品出口规模。根据RCEP零关税政策,推动坭兴陶、小江瓷、工艺编织等产品向日韩出口。推动荔枝、香蕉、龙眼、芒果、马铃薯、黑猪、奶水牛、海鸭蛋、青蟹等钦州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加工制造企业,推动龙眼干、芒果干、香蕉干以及预制菜等农产品深加工并向日韩出口。(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扩展自RCEP其他成员国产品进口。利用钦州港口岸及西部陆海新通道优势,稳步扩大纸浆、锰矿、煤炭等优势产品进口规模,吸引RCEP其他成员国相关机构在钦州设立大豆、矿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商品展示交易采购中心。扩大自日韩的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电子电器、机械设备和光学仪器等先进装备和先进技术进口规模,有序扩大自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美妆、日用品等高端消费品进口规模。加强与马来西亚关丹港合作,建设东南亚特色产品进口基地和直销中心。推动钦州港口岸获批成为中药材进口口岸,建设药材产品集散市场,深化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将通道经济有效转化为实体经济。推动华谊、中伟、新天德等本地制造业实体企业在钦州设立贸易公司、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将进出口贸易、批发业等增值部分留存在钦州。对钦州港进出口货物前100强企业和行业进行分析,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本地制造业企业在钦州设立贸易结算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结算及批发业务;支持在钦州从事贸易的外地企业在钦州设立贸易公司,将进出口数据、批发数据以及税收留存在钦州。(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大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物流中心仓,重点支持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引进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合作建设物流中心。推动钦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大力引进跨境电商企业落户,优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推动RCEP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依托钦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功能,推动保税+物流、加工、货物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发展。(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钦州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驻华投资促进机构的对接联系,举办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招商引资活动,着力吸引更多外资投资钦州。进一步营造更有利于RCEP产业投资合作的发展环境,提高制造业对外资开放水平。支持RCEP成员国投资绿色石化、装备制造、预制菜等钦州优势产业,参与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港口、物流场站、冷链仓储设施及平陆运河重点项目建设等。推进与RCEP其他成员国在资本、技术、项目等方面实现更广泛的深度合作。(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跨境产业链。 

借助西部陆海新通道,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两国双园”等开放平台,助推产业链关键节点布局钦州,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大循环建设重要节点,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供支撑。 

7. 打造绿色石化跨境产业链。支持先进产能、高端人才“引进来”和优势产品“走出去”,引导企业主动对接RCEP其他成员国,加快发展烯烃新材料、化纤纺织、精细化工等下游产业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构建以钦州为支点的中国-东盟绿色石化跨境产业链,支持恒逸、桐昆等龙头企业在东盟国家布局上游原料生产基地,加快建设钦州高端化工化纤纺织全产业链。(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打造新能源材料跨境产业链。依托钦州良好区位、港口、平台优势和东盟国家丰富的矿产资源,全面提升“镍、钴、锂、锰、磷”上游关键原材料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中伟、格派、天源、量孚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进三元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产业链项目,谋划布局下游储能、电芯电池、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打造以钦州为核心、辐射全区的千亿级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打造电子信息跨境产业链。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加快集聚一批电子信息制造上下游配套产业,构建“中国东部地区技术+钦州制造+东南亚组装”电子信息跨境产业链。利用马来西亚在芯片和封装方面的优势,在“两国双园”设立中间件、零部件及成品生产研发基地,解决国内汽车行业缺芯等问题。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龙头电子企业优势和钦州高新区、灵山县电子产业基础,推动发展电子产品整机和系统集成产业。加强与日韩在高端电子元器件、OLED新型显示器、亚半导体等产业方面合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打造木材深加工跨境产业链。用好自贸区相关政策,支持更多木材从钦州港进口,不断提升我市木材产业进口贸易水平。支持建设进口木材交易及展示中心、钦南区那丽木材深加工产业园、森工绿色高端家具家居产业园,探索木材加工产业“买全球、卖全球”。推动定制家具、实木家具、人造板提质增量,推动更多木制品拓展东盟市场。(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打造东盟特色产品跨境产业链。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水产类、畜禽类、蔬菜类等预制菜原料资源,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加快构建面向东盟国家具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基地。实施燕窝产业壮大工程,支持企业通过参股、收购、合资等形式与马来西亚毛燕预处理中心开展合作,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燕窝深加工、燕窝制品生产基地。构建进口东盟国家中药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精深加工的跨境中药材产业链。利用马来西亚丰富的棕榈油资源,提升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棕榈油产品贸易量,吸引棕榈油上下游产业集聚。加快培育和壮大面向东盟国家的海工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推动粮油、清真食品、榴莲、橡胶、浆纸、矿产品加工、海产品等东盟传统优势产业跨境贸易、加工全产业链发展。(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双循环节点枢纽。 

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建设,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建成高水平国际门户港。 

12. 构建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国际物流枢纽。升级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打造服务RCEP、连接国内市场的集疏运体系。高标准推进平陆运河建设,打通江海联运新通道,引领形成区域向海发展新格局和经济新增长极。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培育日韩等集装箱航线,提升连接渤海湾、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航运服务能力。以钦州港为国际陆海联运枢纽,常态化开行RCEP其他成员国经钦州港至河南、湖南、河北等中部省市班列,拓展中部省市国际物流腹地。推进铁海联运“一单制”改革,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物流体系。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和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以钦州港为离境港的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快完善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跨境物流节点。推动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RCEP成员国设立集装箱还箱点。建成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工程,推进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建设。大力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钦州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冷链农产品加工中心,重点建成中谷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中远海运钦州综合保税区物流园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冷链保税交易中心、粮食仓储物流园等现代化物流平台。加快推动金鼓江作业区19#泊位、勒沟作业区泾九码头对外开放,加快大榄坪南作业区9#、10#码头泊位自动化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提升面向东盟的物流运营水平。加大西部陆海新通道货源集聚力度,稳定开行并加密重庆、四川、云南等主干班列,争取扩大湖南、湖北等中南地区海铁联运运行规模,推动在湖南怀化、湖北武汉、河南郑州、云南曲靖、贵州黔南州等地建设“无水港”。培育开通至美国西海岸、欧洲地中海、中东等地区的远洋航线,到“十四五”末,集装箱航线达到90条。(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标准构建对接RCEP规则的国际营商环境。 

推动面向RCEP的制度创新,聚焦联动服务,推动要素集聚,高质量高标准对接RCEP规则,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5. 建设RCEP企业服务中心。设立RCEP企业服务中心、钦州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为企业提供原产地证书签发、原产地规则应用指导、企业出口退税、人才服务、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境外投资、知识产权、企业培训以及依托钦州仲裁委员会为企业提供涉外商事仲裁服务。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在线智能客服、在线人工客服、现场指导等服务,全天候帮助各类企业解决RCEP经贸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打造跨境金融合作。重点支持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大宗商品储运交易供应链金融服务项目,鼓励各银行为矿产品、再生资源、木材等储运交易企业提供更优质便利化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便企业资金跨境运营。建立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项目库,推动QFLP基金项目量效提升。探索制定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相关政策,争取QDLP试点落地。加快实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推动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出台试点业务奖励政策,大力实施投融资便利化和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措施,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提升钦州在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中的领先地位。支持RCEP其他成员国在钦州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实施跨境跨国人民币电子缴税新模式,为国际贸易业务往来以及外资投资提供便利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支持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者在港航、金融、大健康等领域参与钦州优质资源开发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业务开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建立RCEP规则实施的精准服务体系。落实RCEP原产地证书自主声明制度,加快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系统3.0升级,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推动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提高企业应用原产地规则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海关总署与东盟国家主管机构开展的原产地电子联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易腐货物、快运货物6小时通关政策落地实施。运用好AEO相关政策,建设AEO互认观摩暨实训基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压缩投资限制性措施。为RCEP其他成员国从事贸易、提供服务或进行投资的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及随行家属,分类提供相应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持续做好宣传培训。建立解读RCEP规则和指导实际操作的专家队伍。通过部门自主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合理运用RCEP规则、相关自贸协定进行产业合作、境外投资和国际市场布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钦州市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将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力落实好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推进工作形成亮点成效。 

(二)强化落地实施。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围绕贸易、产业、物流、环境等方面内容制定工作细案,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有时间、有步骤、有计划、按节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27日前将工作任务清单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季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邮箱:swj2827590@qinzhou.gov.cn。市商务局按月度、季度、年度形成工作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三)创新政策支持。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的创新举措,加快制度创新。市级层面统筹各方面资金,对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给予全方位支持。对需要自治区支持的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单位的沟通汇报,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 

(四)强化成果运用。由市商务局牵头,收集整理各县区、各单位要推进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每月定期收集整理推进情况;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效果的跟踪落实,做好监测分析、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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