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7号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2025年5月13日
解读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