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0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州港片区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钦州港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能够实现跨区域共享优质评审专家,减少人为干预,提高评标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现钦州港片区政府采购项目在区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探索开展跨地区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促进钦州港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未进入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创造条件提供采购人自主便利选择远程异地评标

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的场地要求

(一)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为主场和副场,以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为主场,异地为副场。主、副场应当具备开展政府采购电子评标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二)主场主要职责包括评标现场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处置异议、质疑及信息发布等服务;副场主要职责包括提供场地、机位及相应设施设备,评标现场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按主场要求提供相关协助等。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项目,主场应设立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应设立在拟选定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集中采购中心。

(四)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开展的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项目,主场可以设立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可以设立在所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本地电子评标场所,如所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拟选定的副场所在地建有电子评标场所的,副场可以设立在其电子评标场所,否则应将副场设立在拟选定的副场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集中采购中心。

(五)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与副场进行商洽,就场地条件、机位需求、开标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副场要约,确保主、副场满足远程异地评标要求。主、副场应当在开标前至少3个工作日进行对接,共同检测评标活动所需录音录像、远程会议系统等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出现已安排的副场无法正常开评标等问题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项目更正公告,另行确定开评标时间或另外安排副场。

三、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的要求及流程

(一)采购公告

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公告中予以注明。

(二)专家抽取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在广西政采云平台抽取评标专家,主、副场专家比例由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人代表应当在主场进行评标活动。

三)录音录像保存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评标电子文档以及音频、视频等,并按规定归档保存。主、副场配合提供评标项目的音频、视频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职责。各级预算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对于评审专家不足、专家专业不专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主动选择远程异地评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

落实工作保障。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远程异地评标要求,做好主、副场远程异地评标保障工作,确保主、副场高效对接、评标顺畅,规范有序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202481


分享: 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