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海港口航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桂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前沿回旋水域施工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北一街智慧园2号楼2楼)。
特此公示。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59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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