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泛海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金鼓江片区污水泵站及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要求,现对《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大街智慧园2号楼2楼)。
特此公示。
附件:金鼓江片区污水泵站及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59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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