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招商服务中心(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及钦州港片区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服务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计划、招商政策,协助开展产业发展研究。
(三)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和推介、收集整理并发布各类招商信息,推介、实施招商引资计划,策划、组织、统筹片区招商活动。
(四)负责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考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落实工作。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和投资信息综合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包装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储备库,汇编钦州港片区招商项目册。
(七)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招商服务中心是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直属单位。内设综合招商部、绿色化工产业招商部、装备制造产业招商部、电子信息产业招商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部、生物医药产业招商部、驻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服务处、驻长三角地区企业服务处、驻川渝地区企业服务处、驻马来西亚企业服务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招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实有在职4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51万元,同比增加266.01万元,上升38.83%。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51万元,同比增加266.01万元,上升38.8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1万元,同比增加266.01万元,上升38.8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的原因说明:一是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项目、年产180万吨高档纸板扩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奖励自贸区承担奖励金额,总计297万元从本级部门预算中支出;二是智慧招商平台项目由于园区财政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款项,经与财政金融局及项目开发商沟通,剩余款项120万元结转至2025年清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6%,同比减少5.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74%,同比增加2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51万元,同比增加266.01万元,上升38.83%。
2.支出预算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规模、各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26%,同比减少5.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74%,同比增加2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6%;项目支出预算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7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因人事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由组织人社局统一管理,公用经费只能通过项目预算安排。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6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招商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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