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协调指导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协调指导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协调指导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改革创新任务及政策措施的指导实施、督办督查、考核评估。
(二)负责改革创新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和沟通衔接。
(三)承接钦州港片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广西自贸办日常工作。
(四)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媒体接待、新闻发布统一归口和推广工作。
(五)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新闻报道、宣传活动选题策划、重要宣传稿件撰写。
(六)协助负责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开展相关工作。
(七)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44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机构设置等事项的通知》(钦办通〔2020〕56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为钦州港片区管委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协调指导局设置3个业务板块。
(1)改革创新业务板块:负责组织改革创新任务及政策措施的指导实施、督办督查、考核评估。负责改革创新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和沟通衔接。承接钦州港片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广西自贸办日常工作。
(2)宣传业务板块:承担宣传工作,负责制订并执行宣传工作计划。统筹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新闻报道、宣传活动选题策划、重要宣传稿件撰写。负责开展宣传、媒体接待、新闻发布统一归口和推广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的运营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舆情监测、研判和组织应对。收集相关新闻媒体报道信息。
(3)教育文体板块:协助钦州市或钦南区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学校建设、教师管理等教育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协调指导局岗位员额控制数14名。设局长1名,协理局长3名,普通岗位数10名。
第二部分:协调指导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协调指导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77.61万元,同比增加95.65万元,增长19.8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61万元,同比增加95.65万元,增长19.8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原社会事务局教育文体板块职能调整到协调指导局,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5.76万元,下降100%;项目支出57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21.41万元,增长26.61%。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列入项目支出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354.95元,占支出总预算61.45%,同比减少101.25万元,下降22.19%。
(2)教育科目支出预算222.66元,占支出总预算38.55%,同比增加222.66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5.76万元,下降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无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5.76万元,下降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无增减。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7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21.41万元,增长26.61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91%,同比增加80.36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5.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2.39 %,同比增加26.70万元,增长5.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5%,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8.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同比增加8.35万元,增长10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7.6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6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8.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新闻发布会、广告宣传及宣传资料经费支出。
3. 一般行政管理(教育)事务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组织片区公开考试招录控制数聘用教师工作经费。
4.学前教育19.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幼儿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及各类资助补助支出。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入园全免保教费。
5.小学教育147.8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义务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及各类资助补助支出。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补助、增核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等。
6.初中教育30.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义务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及各类资助补助支出。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补助、增核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等。
7.高中教育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高中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及各类资助补助支出。如高中教育学生助学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无该项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由管委办统筹安排预算。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协调指导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协调指导局2022年的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6.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协调指导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少。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577.61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13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577.61万元,其中:教育政策性资助补助本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金额22.3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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