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关于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生态环保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负责编制各类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二)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三)负责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行业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
(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七)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引导和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和物业管理活动。
(八)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九)审查制定公用事业建设工程预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对市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及验收。
(十)联系市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海洋、供电等部门。
(十一)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共设4个业务板块,2个二层机构。4个业务板块分别是:规划管理业务板块、自然资源和房产管理业务板块、建筑业管理板块、市政环保管理业务板块;2个二层机构,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管理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土地储备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岗位员额控制数共29名(含二层机构)。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设局长1名,协理局长4名,普通岗位数15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管理站员额控制数5名,土地储备中心岗位员额控制数4名。共计29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43人,其中进入员额29人,辅助人员14人。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0573.44万元,同比减少31153.8万元,下降74.6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73.44万元,同比减少2134.8万元,下降19.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00万元,同比减少29019万元,下降94.77%。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统筹至公共预算,二是部分项目上年度已完成,因此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5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64.43万元,下降100%;项目支出1057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31153.8万元,下降74.66%。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100%;
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986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34%,同比减少306456.48万元,下降96.8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科目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4%,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支出预算1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2%,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100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57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1089.38万元,下降74.62%。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73.4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节能环保)支出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43%,同比增加128万元,增长100%;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35%,同比增加390万元,增长100%。;
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支出26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同比减少1230.56万元,下降82.03%;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1.14%,同比减少71.5万元,下降6.67%;
5.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22.29%,同比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 %;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55.72%,同比减少500万元,下降9 %;
7.海域与海岛管理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0.28%,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100%;
8.灾害风险防治支出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1.79%,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科目16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比减少400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胜科水务及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共设4个业务板块,2个二层机构。4个业务板块分别是:规划管理业务板块、自然资源和房产管理业务板块、建筑业管理板块、市政环保管理业务板块;2个二层机构,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管理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4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各项支出。如根据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27.5万元,下降100%。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0573.44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14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0514万元,分别是:钦州港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8万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排查服务费,预算金额20万元;排污区选划适宜性研究项目,预算金额390万元;海洋管理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编制大榄坪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历年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欠款及配套费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建筑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000万元;城建档案建库及采集入库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规划编制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房屋和市政灾害普查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61万元;规划展示馆建设费用,预算金额600万元;建设用地管理经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东西港区污水处理费项目,预算金额16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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