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聚焦 >> 金融超市 >> 金融机构及产品 >> 保险机构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19 18:01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浏览量: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隶属于《财富》世界500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太平财险的前身是太平水火保险有限公司,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停办国内业务,移师境外经营,2001年在深圳复业,2009年更名为太平财险。

20年来,太平财险立足深圳,扎根湾区,面向全国,整体实力稳步提升,注册资本金超过60亿元,保费规模稳居市场前八,在国内设立33家省级分公司,近800家三四级机构,拥有近5万人的专业管理和销售队伍,服务网络遍及全国主要城市,是标准普尔评级国际A级、行业经营评价A级、服务评价AA级、风险综合评级A级公司。

太平财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业务范围涵盖全部非寿险领域,提供1000余款产品服务,车险远程查勘、E理赔等应用行业领先,荣获“年度卓越财险公司”“年度最佳财产险公司”“年度最佳保险品牌”等多项荣誉称号。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为粤港澳大湾区超过50%跨境车辆提供创新型风险解决方案,累计为过万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2万亿元。首批加入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全球出单网络覆盖53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万亿元。坚持服务民生保障,与超过100家重点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开发抗疫专属产品,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险保障约20亿元。参与汶川大地震、天津港大爆炸、山竹台风、新冠肺炎疫情等历次重大灾害重建工作,累计支付赔款近3亿元。

迈向“十四五”,太平财险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突出价值导向、聚焦专业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坚持价值成长的专业化财产保险公司”,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力量!"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9号大华富贵世家8号楼201

联系人:

石玉桦,综合管理岗,0777-2821131 

陈景梅,业务管理岗,18077731203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产品特色:“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推广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有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安心食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产品介绍:

1、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

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附加险:附加险:场所责任、食品检验费用保险、商业性赔偿责任保险条款和无显著人身损害责任保险

保险期限:一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产品特色: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适应中国保险业市场快速发展、平衡发展、专业发展的需要;是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需要;是创建生态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产品介绍:

1、第三者损害: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环境,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2、生态环境损害: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

3、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环境高风险企业、第三者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公益组织等机构,为避免或者减少第三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应急处置费用、污染物清理费用。

保险期限:一年"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是降低患病人员负担和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产品介绍:

参加城镇医保职工基本医保,一个统筹年度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因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给予赔付。 

保险期限:一年"

建工履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产品特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证保险,是在工程建设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方式,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预付款、农民工工资支付、业主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等各个阶段和环节。

产品介绍:

1、建工履约保证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若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的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调查认定结论, 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包括:(1)投保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2)投保人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支付应付工资的;(3)投保人未按工程分包合同约定与工程承包(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工程承包(分包)企业拖欠被保险人工资,依法应由投保人先行垫付的;(4)投保人将被保险人工资发放给劳务公司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工资未支付至被保险人的;(5)其他投保人未支付被保险人工资情形的。 

保险期限:等同于工期"


分享: 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

Copyright20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  邮编:535008 网站标识码:4500000154

桂公网安备 45070002000525号   桂ICP备2020008432号-2 电话: 0777-5880001 

网站地图